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純娛樂,我們去看了The Devil Wears Prada。

純娛樂的片子照理不會有什麼心得感想,但是今天我真是百感交集.........

大學剛畢業的我,念了四年設計,做了幾百份流行報告,可是就是沒有培養出對FASHION的熱愛。像剛畢業的Andy一樣,滿心以為可以在時尚界靠聰明不靠外表的有個好的工作成績。

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內銷的助理設計,同一層樓裡,這邊是公司,那邊是工廠。我那時剛開始在教會帶兒童活動,為了成為孩子眼中永遠的大姐姐,所以我堅持不肯改變自己學生的造型,也不喜歡化妝。憑良心說,我那時覺得穿名牌是個很蠢的行為。

我也有一個Miranda型的經理,總是高高的抬起頭,一身光鮮亮麗的如秋風般掃進辦公室,所有人接到她要進公司的電話就全副武裝待命。我猜是設計主任的壓力迫使她變的情緒化,事情太多而她必須不停講手機。每天她都會在我座位前急促的走來走去,語氣激動又高昂的罵人,不關我事時我默默的低著頭畫打樣稿,關我事時我繞著她轉啊轉的記錄她正在交代的事情。不管哪一種,我都可以感覺的到公司不停跟著她旋轉的氣流~~~~

她當然對我的造型極其不滿。我被唸久了也會有壓力,有時候就躲到工廠去,讓自己在平凡人中間喘口氣。印象最深刻的是工作不到半年,我因為溜直排輪發生意外造成左腳踝韌帶撕裂,左腳腫的跟豬腳一樣大。那麼大的腳當然塞不進任何美麗的包鞋裡,即使消腫後我也要避免套鞋造成腳踝的牽扯,啊哈,但是我有一雙涼鞋可以穿的下喔,所以受傷後我總是穿這一雙涼鞋上班。

我的Miranda每天見到我,第一眼都從我的腳看起,對我每天穿同一雙鞋抱以極不屑的眼神。其實我的Miranda非常能幹,設計出來的東西也很有自己的味道,但是她的眼神,讓我警告我自己千萬不要變成一個只有眼睛跟口袋,但是沒有腦袋的女人。

Miranda雖然不喜歡我但沒有趕我走(趕走腳傷殘人士真的不道德)。血氣方剛的我無數次想豪氣的丟下辭呈,但是牧師要求我不要帶著失敗的陰影,而是要得勝的離開。終於,經過一年兩個月的努力,我感覺到工作上被肯定,超越了我的外表.......

我在全公司超級信任我時遞上辭呈,這份工作在我極不成熟的方式下結束。我的Miranda氣炸了,誰都看的出來,我覺得她會恨我ㄧ輩子。我當時很得意,後來被神狠狠的教訓~

三個月後我找到下一份工作,有一天老闆娘告訴我她跟我的Miranda是住在一起過的好朋友,當時她打電話問過Miranda我怎麼樣。我聽到時嚇出一身冷汗。

Miranda的回答是很不錯,可以用我。

我開始體會,人生有另一種我想像不到的成熟,決不是靠聰明可以學到的~那真是穿著prada的惡魔也有的智慧~

還有,我雖然不買,但是終於懂得名牌的價值。想想當年希望整個產業會因我改變的想法,真不禁覺得自己的腦袋裡都裝了什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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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夏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